2018-2019学年学生商业保险(摘要)
日期:2018-07-04 16:35:18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2299

健康是人生的第一财富,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然而近年来,因环境污染、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及校园运动意外伤害等原因,导致学生因病或意外事件住院的比例逐年上升,重大疾病和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治疗费用逐年攀升,学生中因病致贫现象屡见不鲜。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虽然解决了其基本的医疗费用,但剩余昂贵的医疗费用仍是目前患病学生及其家庭最棘手的问题。

学生商业保险是对在校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后的补充,是保险机构专门为在校大学生安排设计的低保费、高保额险种。学生商业保险是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平安健康、提高学生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举措。学生商业保险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学生因意外事故(伤害)或患重大疾病给家庭所造成的经济负担。

学生商业保险由学生意外伤害伤残保险(主险)、定期寿险(附加险)及短期住院医疗保险(附加险)三部分组成。参加了居民医保的学生同时参加商业保险,其因疾病、或在校园内就餐时因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在校园内和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因意外伤害门急诊及住院医疗发生的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相关费用将得到全部解决。2018-2019学年此保险保费为每人30元(招议标最低价),保险责任时间为201891日零时-201983124时(2018级新生为入学报到次日零时-201983124时),按照“公开告之、学生自愿、学校登记、统一投保”的原则实施。20162017级学生投保截止时间为2018830日,2018级新生投保截止时间为2018910日。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学生参保情况及不参保学生的回执(学生本人签名,截止2018831日未满18周岁者必须由其监护人签名, 各班班长于201892日(2018级班级为2018912日)之前报学生资助中心。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学生商业保险政策宣传,对于休学(尤其是因病休学)等学籍异动在籍学生要及时与其联系并告之其商业保险事宜,确保所有在籍学生对商业保险的知情权;与此同时,学生是否参保由学生本人自愿决定,任何人不得干涉、诱导或强迫学生参保。

学生商业保险咨询或投诉电话:86332218

邮箱:8000000045@czie.edu.cn /8000000941@czie.edu.cn /979815718@qq.com/3446592751@qq.com

学生商业保险保险责任一览表

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元/人)

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身故

100000

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和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身故,乙方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100000元。

意外伤害伤残

100000

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和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致残,乙方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给付残疾保险金,最高给付100000元。

定期寿险

5000

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医疗

5000

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和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因意外伤害而实际支出的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直接用于意外伤害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在居民医保赔付后,保险公司承担剩余全部责任,最高给付5000元(门急诊可报)。

食物中毒医疗

3000

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就餐时,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而实际支出的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直接用于食物中毒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在居民医保赔付后,保险公司承担剩余全部责任,最高给付3000元(门急诊可报)。

住院医疗

50000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在校园内和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而实际支出的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直接用于疾病治疗的治疗费、检查费、手术费、药费和床位费,在居民医保赔付后,保险公司承担剩余全部责任,最高给付50000元。

注:本材料中有关“学生商业保险”的内容最终以投保保险公司的相关条款为准,特此说明!

附件1-2018-2019学年学生商业保险回执.doc

附件2-2018-2019学年学生商业保险回执.xlsx

 

学生资助中心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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